關于印發《湖北省美麗城市建設工作方案》的通知

關于印發《湖北省美麗城市建設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市、州、直管市及神農架林區生態環境局、宣傳部、發改委、經濟和信息化局、財政局、自然資源和城鄉建設局、住房和城市更新局、交通運輸局、文化和旅游局、數據局、中國人民銀行湖北省各市州分行:
為貫徹落實生態環境部、中央宣傳部等11部委《關于印發〈美麗城市建設實施方案〉的通知》(環綜合〔2025〕1號)和《中共湖北省委 湖北省人民政府關于全面推進美麗湖北建設的實施意見》(鄂發〔2024〕11號)等文件精神,建設美麗城市,省生態環境廳、省委宣傳部等11部門聯合制定了《湖北省美麗城市建設工作方案》,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抓好貫徹落實。
湖北省生態環境廳 中共湖北省委宣傳部
湖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湖北省經濟和信息化廳
湖北省財政廳 湖北省自然資源廳
湖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湖北省交通運輸廳
湖北省文化和旅游廳 中國人民銀行湖北省分行
湖北省數據局
2025年8月6日
湖北省美麗城市建設工作方案
為全面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城市工作重要論述和考察湖北重要講話精神,落實生態環境部、中央宣傳部等11部委《關于印發〈美麗城市建設實施方案〉的通知》(環綜合〔2025〕1號)和《中共湖北省委 湖北省人民政府關于全面推進美麗湖北建設的實施意見》(鄂發〔2024〕11號)等文件要求,堅持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為人民,整體推進綠色低碳、環境優美、生態宜居、安全健康、智慧高效的美麗城市建設,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標
分批建成各美其美、群眾滿意的美麗城市,助力打造先行示范的生態支點。到2027年,全省建成6個美麗城市。城市空間布局持續優化,綠色產業規模邁上新臺階,生產生活方式低碳轉型成效明顯;突出生態環境問題有效解決,城區環境明顯改善;城市生態功能不斷增強,生態宜居更加凸顯;城市安全韌性大幅提高,生態安全有效保障;城市生態環境監管能力持續提升,數字化治理體系不斷健全。到2035年,美麗城市建設實現全覆蓋。城市綠色生產生活方式廣泛形成,生態環境實現根本好轉,生態系統多樣性穩定性持續性顯著提升,生態安全更加穩固,形成智慧高效、多元共治的生態環境治理體系。
二、主要任務
(一)推進城市綠色低碳轉型。
1.優化城市空間布局。完善國土空間治理體系,尊重地域自然條件、城市形態的歷史肌理和延續性,科學確定城市功能定位與發展方向,推動城市更新提質、精明增長。以自然資源承載能力和生態環境容量為基礎,優化城市生產、生活、生態空間布局。
2.推動產業綠色轉型。壯大光電子信息等新興產業,加快發展高端AI芯片等未來產業,推動節能環保產業高質量發展,促進“51020”先進制造業集群崛起。強化城市生態環境重點管控單元管理,引導產業轉移和轉型升級。完善產業園區環境基礎設施,持續開展減污降碳協同創新試點,建設生態工業園區、零碳園區。積極建設長江中上游多式聯運中心,發展綠色物流。支持武漢建設武昌區環沙湖“雙碳”產業聚集區、荊門建設國家循環經濟示范城市、宜昌建設華中地區磷石膏綜合利用基地。
3.推行綠色生活方式。加快城市交通運輸與能源體系融合發展,推動交通基礎設施綠色低碳改造。優先發展城市公共交通,提升公共交通基礎設施電氣化水平,加強城市慢行交通系統建設,鼓勵引導綠色出行。倡導綠色低碳生活和消費方式,實施節能降碳全民行動,持續推進節水型社會建設。
4.推進建筑節能降碳。城鎮新建建筑全面執行綠色建筑標準,提升新建建筑中星級綠色建筑比例。持續推進既有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節能改造,發展裝配式建造,提升工程建設項目綠色建材應用比例。推動超低能耗建筑規模化發展,支持武漢新城、長江新區、中法生態城以及襄陽、宜昌、荊州等地建設超低能耗建筑。
(二)改善城市生態環境質量。
5.推進大氣環境治理。推進固定源、移動源、面源、外源“四源齊控”,推動城市環境空氣質量達到考核目標。全面推進鋼鐵、焦化、水泥及燃煤鍋爐超低排放改造,提升重點行業企業績效等級。推進移動源結構優化和高效監管,逐步淘汰國Ⅳ及以下營運柴油貨車,深化非道路移動源綜合管控。持續推進建筑工地凈塵行動,加大道路機械化清掃力度。加強餐飲油煙專項治理和惡臭異味擾民問題排查整治。深化武漢都市圈、“襄荊荊宜”區域大氣污染聯防聯控。到2030年,基本消除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氣。
6.推進水環境治理。堅持控源、截污、活水、修復,確保地表水水質持續穩定達標。補齊城市生活污水收集處理短板,推進城市生活污水管網全覆蓋及廠網一體長效機制建設。鞏固城市黑臭水體治理成效,防止返黑返臭。打好湖泊治理攻堅戰,加強東湖、磁湖、遺愛湖等城市內湖治理,開展城市美麗河湖保護與建設行動,有序推進城區建設“清水綠岸、魚翔淺底”的美麗河湖,實現城區水環境長治久清。
7.推進固體廢棄物治理。強化一般工業固廢綜合利用,推動磷石膏等大宗工業固廢資源化無害化。加強生活垃圾治理,推進小區垃圾分類全覆蓋,實現城市及周邊生活垃圾非正規垃圾堆放點清零,生活垃圾實現零填埋。強化建筑垃圾全過程監管和綜合利用。以一次性塑料制品為重點,加強塑料制品全鏈條治理。支持武漢、襄陽、宜昌和黃石國家級“無廢城市”建設試點。
8.推進污染地塊修復。加強建設用地準入管理,依法加強建設用地用途變更和污染地塊風險管控的聯動監管。依法合理規劃受污染建設用地用途,鼓勵優先用于拓展生態空間。持續推進重點地區沿江化工企業關改搬轉和城鎮人口密集區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搬遷改造騰退地塊風險管控和修復,確保建設用地安全利用得到有效保障。
9.推進噪聲和光污染防治。持續開展噪聲污染防治行動,加強公共場所噪聲擾民投訴專項治理。強化噪聲污染防治精準化管控,鼓勵武漢等地實施噪聲地圖應用試點,開展寧靜小區建設。加強光污染防治,規范室外照明設施建設管理。
(三)提升城市生態宜居水平。
10.修復城市生態系統。實施城市生態修復工程,保護城市山體自然風貌,加強城市水土保持和生態清潔小流域建設,持續推進國際濕地城市建設。統籌推進城市通風廊道、綠環綠楔綠廊綠道及基礎設施一體布局,加強城市公園和綠地建設。強化長江岸線綜合整治,支持武漢建設百里長江生態廊道,打造世界級濱水空間典范。
11.完善城市生態功能。加強城市生物多樣性保護,將生物多樣性保護要求納入城市規劃建設和相關標準,開展城市生態功能評價及生物多樣性調查,逐步建立常態化監測體系。實施瀕危物種拯救行動,加強江豚、水杉等珍稀瀕危野生動植物保護。支持武漢等城市建設國家植物園,建設一批生物多樣性開放地、體驗地。
12.建設城市生態社區。優化十五分鐘生活圈要素配置和空間布局,合理規劃和建設各類社區綠地,不斷提升社區居民生活方式、運營管理、樓宇建筑、基礎設施等各方面的綠色低碳及生物多樣性友好水平,推動社區基礎設施綠色化、城區環境生態化,建設低碳、宜居、清潔、寧靜、和諧的生態社區。積極組織生態社區試點示范,開展社區生態環境志愿服務活動。到2027年,建設50個生態社區,擇優向國家推薦。
13.彰顯城市生態文化。保護傳承城市山水格局和歷史文脈,落實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及傳統村落保護制度。將歷史文化元素融入城市公園、廣場、綠道等生態文化空間,打造城市生態文化景觀。發展綠色旅游,依托城市文化底蘊研發推廣生態環境文化產品,打造城市生態文化品牌。重點打造黃鶴樓、武當山、長江三峽、神農架、恩施大峽谷等世界知名旅游景區,重點支持武漢、襄陽、宜昌、十堰、恩施等建設國際特色旅游城市。
(四)守牢城市安全發展底線。
14.保障供水供氣安全。全面完成城市水源地規范化建設,確保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水質優良率保持100%。優化應急備用水源地布局,確保每個城市不少于1個應急備用水源,加強應急備用水源和供水管網運行管理維護。持續開展燃氣安全專項整治,提高燃氣安全管理水平。
15.提升城市適應氣候變化能力。推動地級及以上城市編制城市氣候風險地圖,加強基礎設施建設的氣候風險評估和安全監管。深化武漢、十堰國家氣候適應型城市建設。推進海綿城市建設,劃定城市洪澇風險控制線,提升城市防洪排澇能力。
16.防控城市環境風險。推進華中區域危險廢物集中處置中心和華中區域危險廢物環境風險防控技術中心建設,基本實現危險廢物全過程信息化監管全覆蓋,優化利用處置方式,推動危險廢物填埋處置量占比穩中有降。開展新污染物治理。加強電磁輻射監督管理。健全生物安全監管預警防控體系,開展外來入侵物種普查、監測預警、影響評估。實施居民生態環境健康素養提升行動。
(五)提高城市智慧治理能力。
17.建設現代化生態環境監測體系。發揮環境監測“探頭”和“哨兵”作用,織密“天空地”一體化生態環境監測“一張網”,實現監測數據成果可視化應用“一張圖”。支持有基礎有條件的城市率先開展生態環境監測現代化建設。
18.加強城市數字賦能。推動生態環境領域數據平臺和城市信息模型(CIM)平臺等共性支撐平臺互聯互通,推進生態環境治理業務集成、數據聯動和共享使用。豐富城市智慧高效應用場景,因地制宜推進CIM平臺應用,強化與生態環境等其他基礎時空平臺的功能整合、協同發展,提高城市安全運行感知能力和智慧化水平。
三、推進措施
(一)強化組織領導。充分發揮省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工作領導小組統籌協調和指導督促作用。美麗城市建設以地級及以上城市為主,以城區為重點、全域為范圍推進,鼓勵直管市、神農架林區積極開展。各地制定實施方案,建立完善相關責任體系和推進機制,研究解決重大問題,確保取得成效。省生態環境廳、省自然資源廳、省住建廳分別牽頭指導美麗河湖、美麗山川、完整社區建設,省發改委、省經信廳、省教育廳、省婦聯等部門分別牽頭指導國家級零碳園區、工業企業、學校、庭院等綠色低碳建設行動。
(二)強化試點示范。各地要加強美麗城市建設工作總結提煉,按年度開展自評估,適時將典型案例報送省生態環境廳。省生態環境廳會同有關部門開展美麗城市建設綜合評估,篩選典型案例,在相關平臺上展示,并擇優向國家推薦美麗城市示范標桿。
(三)強化資金保障。以城市為載體探索區域性環保建設項目金融支持模式,系統謀劃、統籌實施美麗城市建設重大項目,推動納入中央生態環境資金項目儲備庫、生態環保金融支持項目儲備庫和國家氣候投融資重點項目庫。拓展多元化投融資模式,推動各類金融機構加大美麗城市建設信貸支持力度。鼓勵開發性金融機構發揮政銀合作、中長期貸款優勢,創新融資模式。
(四)強化全民參與。省生態環境廳會同有關部門公開美麗城市建設成效與經驗。各地要利用新媒體等平臺,充分展示美麗城市建設成果,利用全國生態日、六五環境日等,用好“美麗中國,我是行動者”等活動品牌,深化開展生態環境宣傳教育科普活動。積極探索建立“政府主導、多元參與”的經營管理模式,引導多元主體協同共建。堅持“策劃-投資-規劃-建設-運營”全生命周期閉環管理,實現長期運營、增值服務。發揮志愿服務組織作用,形成全民參與的生動局面。
附件:1.湖北省美麗城市建設指標體系
2.湖北省美麗城市建設指標解釋及計算方法
附件1
湖北省美麗城市建設指標體系
|
維度 |
任務 |
序號 |
指標 |
美麗城市參考值 |
負責部門 |
|
綠色低碳 |
綠色生產 |
1 |
單位地區生產總值二氧化碳排放降低(%) |
完成上級下達目標(高于全省平均水平) |
生態環境部門、發展改革部門 |
|
2 |
單位地區生產總值能源消耗降低(%) |
完成上級下達目標(高于全省平均水平) |
發展改革部門 |
||
|
3 |
碳市場覆蓋行業單位產出碳排放降低(%) |
高于全省平均水平 |
生態環境部門 |
||
|
綠色生活 |
4 |
年人均二氧化碳排放量(噸/人) |
低于全省平均水平 |
發展改革部門、生態環境部門 |
|
|
5 |
綠色出行比例(%) |
≥70 |
交通運輸部門 |
||
|
低碳建設 |
6 |
社區低碳能源設施覆蓋率(%) |
持續提高 |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 |
|
|
7 |
綠色建筑面積占比(%) |
100 |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 |
||
|
環境優美 |
空氣清新 |
8 |
環境空氣質量達標 |
達到二級標準 |
生態環境部門 |
|
水體潔凈 |
9 |
美麗河湖建設比例(%) |
40 |
生態環境部門 |
|
|
10 |
地表水水質優良比例*(%) |
92.6 |
生態環境部門 |
||
|
11 |
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 |
≥73 |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 |
||
|
安居無廢 |
12 |
“無廢城市”建設進展評價分數(分) |
≥90 |
生態環境部門 |
|
|
土壤安全 |
13 |
重點建設用地安全利用率(%) |
100 |
生態環境部門、自然資源部門 |
|
|
寧靜和諧 |
14 |
城市聲環境功能區夜間達標率(%) |
≥85 |
生態環境部門 |
|
|
生態宜居 |
生態系統 |
15 |
藍綠空間比例(%) |
≥45 |
自然資源部門 |
|
16 |
人均公園綠地面積*(平方米) |
≥15.5 |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 |
||
|
17 |
城市綠化覆蓋率*(%) |
≥41 |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 |
||
|
生態功能 |
18 |
城市生態功能指數 |
等級不下降 |
生態環境部門 |
|
|
19 |
本土物種生物多樣性水平 |
持續提升 |
生態環境部門、林業部門 |
||
|
市容環境 |
20 |
市容環境暗訪得分*(分) |
高于全省平均水平 |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 |
|
|
生態社區 |
21 |
完整社區覆蓋率*(%) |
≥40 |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 |
|
|
22 |
城區15分鐘社區生活圈覆蓋率(%) |
高于全省平均水平 |
商務部門 |
||
|
綠色旅游 |
23 |
城市綠色旅游發展情況 |
取得明顯成效 |
文化和旅游部門 |
|
|
安全健康 |
飲水安全 |
24 |
縣級及以上集中式飲用水水源水質達到或優于Ⅲ類比例*(%) |
100 |
生態環境部門 |
|
城市韌性 |
25 |
城區透水面積占比(%) |
≥45 |
自然資源部門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 |
|
|
環境健康 |
26 |
環境健康風險源管控率(%) |
納入環境監管重點單位名錄的較高風險等級及以上的風險源應納盡納 |
生態環境部門、衛生健康部門 |
|
|
智慧高效 |
感知高效 |
27 |
生態環境監測網絡覆蓋情況 |
監測體系全覆蓋,且覆蓋率高于全省平均水平;運用新型監控手段加強生態環境感知體系建設 |
生態環境部門 |
|
管理智能 |
28 |
城市智慧環保信息平臺應用場景(個) |
持續增加 |
生態環境部門 |
|
|
公眾滿意 |
29 |
公眾對城市生態環境滿意度(%) |
90 |
生態環境部門 |
|
|
其他 |
加分項* |
/ |
有關部門 |
||
|
扣分項* |
/ |
有關部門 |
|||
|
否決項* |
/ |
有關部門 |
|||
注:*為我省新增特色指標;指標值為參考值,可適時進行調整。
附件2
湖北省美麗城市建設指標解釋及計算方法
|
維度 |
任務 |
序號 |
指標 |
指標解釋及計算方法 |
適用范圍 |
|
綠色低碳 |
綠色生產 |
1 |
單位地區生產總值二氧化碳排放降低(%) |
單位地區生產總值二氧化碳排放量下降幅度。 |
市域范圍 |
|
2 |
單位地區生產總值能源消耗降低(%) |
單位地區生產總值能源消耗量下降幅度。 |
市域范圍 |
||
|
3 |
碳市場覆蓋行業單位產出碳排放降低(%) |
全國碳市場覆蓋行業的單位產品二氧化碳排放量下降幅度。 |
市域范圍 |
||
|
綠色生活 |
4 |
年人均二氧化碳排放量(噸/人) |
全市年總二氧化碳排放量與全市常住人口的比值。 |
市域范圍 |
|
|
5 |
綠色出行比例(%) |
居民使用城市軌道交通、公共汽電車、自行車和步行等綠色出行方式的出行量占全部出行量的比例。 |
城區范圍 |
||
|
低碳建設 |
6 |
社區低碳能源設施覆蓋率(%) |
城區配備充電站(樁)、換電站、分布式能源站等低碳能源設施的社區數量占社區總數的百分比。 |
城區范圍 |
|
|
7 |
綠色建筑面積占比(%) |
城區內綠色建筑占城區建筑總面積的比例。 |
城區范圍 |
||
|
環境優美 |
空氣清新 |
8 |
環境空氣質量達標 |
環境空氣質量達到《環境空氣質量標準》(GB3095-2012)二級標準。 |
城區范圍 |
|
水體潔凈 |
9 |
美麗河湖建設比例(%) |
流經或位于城區的水體建成美麗河湖比例。 |
城區范圍 |
|
|
10 |
地表水水質優良比例(%) |
國控地表水環境質量監測斷面水質達到或好于Ⅲ類的比例。 |
市域范圍 |
||
|
11 |
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 |
報告期內向污水處理廠排水的城區人口占城區用水總人口的比例。 |
城區范圍 |
||
|
安居無廢 |
12 |
“無廢城市”建設進展評價分數(分) |
依據《“無廢城市”建設進展評價辦法(試行)》計算得到的評價分數。 |
市域范圍 |
|
|
土壤安全 |
13 |
重點建設用地安全利用率(%) |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壤污染防治法》和重點建設用地安全利用指標核算方法等有關文件,落實了土壤污染風險管控和修復措施的地塊數占總地塊數的百分比。 |
城區范圍 |
|
|
寧靜和諧 |
14 |
城市聲環境功能區夜間達標率(%) |
城市聲環境功能區夜間時段評價結果,達標的監測站(點)數量占符合數據有效性規定的有效監測站(點)總數的百分比。 |
城區范圍 |
|
|
生態宜居 |
生態系統 |
15 |
藍綠空間比例(%) |
城區內各類綠地和水域總面積占城區總面積的百分比。 |
城區范圍 |
|
16 |
人均公園綠地面積(平方米) |
城區公園綠地面積/城區人口總數。 |
城區范圍 |
||
|
17 |
城市綠化覆蓋率(%) |
城區內所有植被的垂直投影面積占城區面積的百分比。 |
城區范圍 |
||
|
生態功能 |
18 |
城市生態功能指數 |
參照《區域生態質量評價辦法(試行)》中的“區域生態質量評價指標體系”計算。 |
城區范圍 |
|
|
19 |
本土物種生物多樣性水平 |
依據生物多樣性調查研判本土物種情況以及外來入侵物種情況。 |
市域范圍 |
||
|
市容環境 |
20 |
市容環境暗訪得分(分) |
依據《城市市容市貌干凈整潔有序安全標準(試行)》《城市管理監督指標體系》,由第三方按照一類、二類、三類、四類、五類城市,每季度隨機抽取不同類型區域相應數量的評價網格,綜合評價確定得分。 |
城區范圍 |
|
|
生態社區 |
21 |
完整社區覆蓋率(%) |
建成完整社區數量占城市社區總數的百分比。 |
城區范圍 |
|
|
22 |
城區15分鐘社區生活圈覆蓋率(%) |
城區15分鐘社區生活圈的各類服務設施和服務項目可覆蓋的社區個數占社區總個數的比例。 |
城區范圍 |
||
|
綠色旅游 |
23 |
城市綠色旅游發展情況 |
包括打造形成美麗城市相關文化旅游品牌,相關探索實踐入選文化和旅游部綠色旅游發展案例等。 |
市域范圍 |
|
|
安全健康 |
飲水安全 |
24 |
縣級及以上集中式飲用水水源水質達到或優于Ⅲ類比例(%) |
行政區域內縣級及以上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中飲用水水源水質達到Ⅲ類水源數量占水源總數的比例。 |
市域范圍 |
|
城市韌性 |
25 |
城區透水面積占比(%) |
城區內透水表面面積占總城區面積的比例。 |
城區范圍 |
|
|
環境健康 |
26 |
環境健康風險源管控率(%) |
依據環境健康風險源識別與分級有關技術指南確定本行政區環境健康風險源分級情況,其中較高風險等級及以上的風險源被納入環境監管重點單位名錄的比例。 |
市域范圍 |
|
|
智慧高效 |
感知高效 |
27 |
生態環境監測網絡覆蓋情況 |
統計城市生態環境監測體系在大氣、水、土壤和地下水、聲、輻射、新污染物、生態質量監測等方面的監測要素數量、監測站點密度、監測體系情況,以及探索運用新型監控手段加強生態環境感知體系建設的情況。 |
市域范圍 |
|
管理智能 |
28 |
城市智慧環保信息平臺應用場景(個) |
城市智慧環保信息平臺應用場景個數。 |
市域范圍 |
|
|
公眾滿意 |
|
公眾對城市生態環境滿意度(%) |
通過梳理近年來生態環境類信訪投訴舉報情況、問卷抽樣調查和輿情分析情況,分析了解公眾對美麗城市建設成效的滿意程度。 |
城區范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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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加分項 |
建設期內獲得“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實踐創新基地、生態文明建設示范區、低碳城市、氣候適應型城市、公交都市、綠色貨運配送示范城市、文明城市等國家級稱號或試點的。 |
市域范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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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分項 |
1.近三年因生態環境問題或環境違法事件被生態環境部及相關部門約談、掛牌督辦,且未經約談或掛牌督辦部門驗收銷號的; 2.近三年被列入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典型案例,且未按照省級黨委政府整改方案序時推進的; 3.近三年在中央巡視、中央和省級生態環境保護督察中存在重大問題,且未按計劃完成整改任務的。 |
市域范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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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否決項 |
近三年發生重、特大突發環境事件或生態破壞事件的。 |
市域范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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